本课程的主题是城乡土地利用与规划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,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、经济、社会条件,对土地的开发、利用、治理、保护在空间上、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,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件、规划图件及相应的附件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。
尹稚,男,清华大学博士,现任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兼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;第一届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;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等。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“发达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建筑环境的保护与发展”的研究。